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工商行政治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生意行为,,,,,,包管生意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切实维护公正公正的商品房生意秩序,,,,,,贯彻《条约法》、《物权法》等执律例则和部分规章,,,,,,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商品房生意条约树模文本》(GF-2000-0171)举行了修订,,,,,,制订了《商品房生意条约(预售)树模文本》(GF-2014-0171)、《商品房生意条约(现售)树模文本》(GF-2014-0172)。。。。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充分熟悉推行本条约树模文本的意义,,,,,,起劲提倡和指导商品房生意当事人使用本条约树模文本,,,,,,做好树模文本使用事项和市场生意风险提醒等宣贯事情。。。。各地在执行历程中发明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实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工商总局联系。。。。
自本条约树模文本公布之日起,,,,,,原《商品房生意条约树模文本》(GF-2000-0171)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