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2015]14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建设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修建市场系统,,营造公正竞争的市场情形,,进一步规范修建市场秩序,,我部制订了《关于推动修建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划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要高度重视推动修建市场统一开放事情,,增强组织向导和监视检查;;;凭证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刷新的总体安排和本划定的要求,,周全整理本行政区域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制订的涉及修建企业跨省承揽营业监视治理的各项划定;;;凭证建设省际协调联念头制的要求,,明确外地区认真修建企业跨省承揽营业活动治理的机构和职员。。
请于2015年10月31日前将《省际协调联念头制名单》报送我部修建市场羁系司。。
联 系 人:杨紫烟、明刚
联系电话:010-58933373,,58934994(传真)
附件:1.关于推动修建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划定
2.省际协调联念头制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9月21日
关于推动修建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划定
第一条 为建设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修建市场系统,,促学习建企业公正竞争,,增强对修建企业跨省承揽营业活动的监视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关于增进市场公正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等,,制订本划定。。
第二条 修建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跨省承揽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监视治理活动,,适用本划定。。
本划定所称修建企业是指取得工程勘探、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署理等资质资格证书的企业。。
本划定所称跨省承揽营业是指修建企业到注册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以外的地区承揽营业的活动。。
第三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要周全落实国家关于增进企业深化刷新生长的各项政策步伐,,增强政策指导,,营造有利于实力强、信誉好的修建企业开展跨省承揽营业的宽松情形。。
第四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凭证简政放权、利便企业、规范治理的原则,,简化前置治理,,强化事中事后羁系,,给予外地修建企业与外地修建企业同期待遇,,实验统一的市场羁系,,推动修建市场统一开放。。
第五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天下修建企业跨省承揽营业活动实验统一监视治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对在外地区承揽营业的外地修建企业实验监视治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建设天下修建市场羁系与诚信信息宣布平台,,与各省级平台相对接,,统一果真各地修建市场羁系和诚信行为信息。。
第六条 修建企业跨省承揽营业的,,应当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向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报送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基本信息内容应包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清静生产允许证副本(复印件,,施工企业)、企业诚信遵法允许书、在外地承揽营业认真人的任命书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修建企业应当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认真。。企业基本信息爆发变换的,,应当实时见告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
第七条 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收到修建企业报送的基本信息后,,应当实时纳入全省统一的修建市场羁系信息系统,,通告外地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并向社会公示。。
企业录入基本信息后,,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承揽营业。。省级行政区域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不得要求修建企业重复报送信息,,或每年度报送信息。。
在天下修建市场羁系与诚信信息宣布平台可盘问到的信息,,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通过信息系统举行核查,,不再要求修建企业提交纸质质料。。
第八条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在修建企业跨省承揽营业监视治理事情中,,不得违反执律例则的划定,,直接或变相实验以下行为:
(一)私自设置任何审批、备案事项,,或者见告条件;;;
(二)收取没有执律例则依据的任何用度或包管金等;;;
(三)要求外地企业在外地区注册设立自力子公司或分公司;;;
(四)强制扣押外地企业和职员的相关证照资料;;;
(五)要求外地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其上级主管部分出具相关证实;;;
(六)将资质资格品级作为外地企业进入外地区承揽营业的条件;;;
(七)以外地区承揽工程业绩、外地区获奖情形作为企业进入外地市场条件;;;
(八)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加入办理入�。。ㄊ校┦中�;;;
(九)其他故障企业自主谋划、公正竞争的行为。。
第九条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在外地区修建市场羁系信息平台中,,统一宣布中标企业(包括通过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的承包企业)项目班子职员信息,,并将中标信息和现场执法检查相连系。。在修建市场监视检查时,,重点核查项目班子职员与中标信息纷歧致、项目认真人不履职、修建企业在多个项目替换项目认真人等行为,,依法查处修建企业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条 对爆发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时弄虚作假的修建企业,,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将其列入黑名单,,接纳市场禁入等步伐,,同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天下修建市场羁系与诚信信息宣布平台上向社会宣布。。
第十一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修建企业跨省承揽营业活动羁系省际协调联念头制。。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明确外地区认真修建企业跨省承揽营业活动治理的机构和职员。。
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实时转达外地修建企业在外地区承揽营业活动中保存的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起劲协助其他省市核实外地修建企业资质、职员资格等相关信息,,配合处理修建企业在跨省承揽营业中爆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联动羁系。。
第十二条 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对在外地爆发违法违规行为的外地修建企业,,要实时开展动态核查。。经核查,,企业不切合资质标准的,,应当依法举行处理。。
第十三条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向社会果真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对外地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的修建企业跨省承揽营业羁系事情实验监视,,对设立不对理条件限制或倾轧外地企业承揽营业的,,应当实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转达品评。。
住房城乡建设部依法受理天下涉及修建企业跨省承揽营业活动监视治理的举报投诉,,对违反本划定第八条及企业反映强烈、举报投诉较多、拒不整改的地区举行约谈、转达、曝光。。
第十四条 修建企业在本划定施行之日前已经办理跨省承揽营业备案的,,除凭证本划定变换信息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要求企业重新报送信息。。
第十五条 本划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原有关文件与本划定纷歧致的,,按本划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