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清静工程师治理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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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单位】国家清静生产监视治理总局【宣布文号】国家清静生产监视治理总局令第11号【宣布日期】2007-01-11【生效日期】2007-03-01【失效日期】-----------【所属种别】国家执律例则【文件泉源】国家清静生产监视治理总局
注册清静工程师治理划定(国家清静生产监视治理总局令第11号) 《注册清静工程师治理划定》已经2006年12月22日国家